个人金融资产质押贷款(简称“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我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我行申请取得的用于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目前可使用存款、理财、保单、基金、债券、账户交易类产品和积存金作为质押物。
1. 质物多样:支持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债券、贵金属等多样化的金融资产作为质物。 2. 自助申请:支持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办理贷款申请、合同打印、线上提款、线上归还等贷款全流程。 3. 方便快捷:贷款自动审批,提款流程简便,动动手指,轻松提款。 4. 用途广泛:可同时支持合法合规的经营、消费用途,更可即时满足小金额的提款需求。 5. 期限灵活:提款期限最短8天,最长一年,满足短期用款、资金周转等贷款需求。 6. 还款方便:可采用自由资金还款或质物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70周岁(含)之间。 2. 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3. 持有在我行柜面注册/添加电子银行的工银借记卡,且账户卡下挂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作担保。 4.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 已申领我行U盾或电子密码器。 6.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质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