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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周周分红”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产品风险评级

PR3

目标客户

法人客户

重要提示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或产品本金投资于低风险投资品市场,但其收益挂钩股票、商品、外汇等高风险投资品,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八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目标客户

PR1级

很低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2级

较低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3级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4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5级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周周分红”超短期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1101ZZFH

产品风险评级

PR3(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销售对象

法人客户

期限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持有份额封闭7天后可赎回)

本金币种

人民币

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募集期

2011年06月15日-2011年06月26日。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计划发行量,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发布信息披露,产品最终规模以工商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销售范围

全国

起始日

2011年06月27日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产品起始日不能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客户持有份额7天以上,可于开放日进行赎回。

分红登记日 分红到帐日

每周一分红登记(产品起始日后首周一不分红),周二分红到账,分红登记日与分红到账日不计利息。(如遇分红登记日为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休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账日随之顺延),实际持有期限相应按日增加)

购买、赎回方式

1、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24小时接受购买申请; 2、开放时间内接受购买、赎回申请;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购买、赎回预约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的购买、赎回申请。

购买确认

T日购买,T+1日确认,T+1日扣款。确认扣款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赎回确认

客户持有份额7天以上,可于T日进行赎回,T+1日确认,全额赎回时,本金及收益(末次分红登记日与产品赎回日之间的收益,收益按实际天数计算)将于T+1日到账;部分赎回时,部分赎回的本金将于T+1日到账(部分赎回的收益按持有期间计算,于最近一个分红登记日登记,次日到账)。赎回到账日不计息。 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托管费率(年)

0.03%

销售手续费率(年)

0.4%

管理费用

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并实现客户预期最高收益后仍有剩余收益时,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投资管理费。

预期收益率测算

本产品拟投资10%—90%的高流动性资产,0%—8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权益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本产品按日计算收益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随客户认购金额的不同而不同,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各档次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如下: 认购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500万元 为2.20%, 认购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 为2.50%, 认购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1亿元 为2.70%, 认购金额大于等于1亿元 为2.90%。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若产品运行期间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适用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认购起点金额

10万元起购,认购金额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追加购买最低金额

1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

单位金额

1元/份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说明

工商银行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7个工作日公布。

税款

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约定

赎回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特定客户委托贷款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其他股权类信托计划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及债券基金

10%-90%

货币市场基金

同业存款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

债权类资产

债权类信托

0%-80%

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

权益类资产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0%-80%,其中股票型证券投资不超过30%

股权类信托

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含网上及网下)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0%-80%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开放期产品购买、赎回方式
  开放期内客户可办理购买;开放期客户持有份额7天以上,可进行赎回;如客户多次购买产品,其中持有7天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7天以内的份额,不可赎回。
  客户在T日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购买和赎回,T+1日确认,T+1日资金清算。 
  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参见巨额赎回条款。

  五、分红
  每周一(分红登记日)登记客户所持有份额最近7天收益(不满7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并于每周二(分红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如遇周一(分红登记日)为非工作日,则按日顺延,实际持有期限相应按日增加。

  六、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5%,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并在不超过上一日总份额15%的前提下按比例为客户进行赎回,超出比例的赎回申请,自动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处理。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的购买和赎回申请。客户根据工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购买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受客户申购、赎回申请时,工商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或网站(www.icbc.com.cn)进行披露。

  七、理财收益计算及分析
  (一)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银行根据客户当日理财产品账户余额及适用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每周一分红登记,分红资金在到账日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当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时,银行同时兑付客户赎回理财资金及当期收益。
  本产品按日计算收益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随客户认购金额的不同而不同,以客户认购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100万元为例,若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达到2.20%。若产品运行期间未达到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适用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于某周三购买本产品,30日后某周五赎回为例,若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客户当期收益为:
  购买日后次周周一分红:100000×2.20%×5/365=30.14元
  持有期第二、三、四周周一分红:100000×2.20%×7/365×3=126.58元
  全额赎回后收益:100000×2.20%×4/365=24.11元
  持有期总收益:30.14+126.58+24.11=180.83元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二)最不利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产品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产品投资的资产折价变现,可能影响产品收益实现乃至本金的全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投资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八、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客户不得在产品封闭期内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资金到账时间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九、提前终止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十、信息披露
  在产品提前成立、提前终止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时,工商银行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资产状况、收益情况、产品终止等信息。
  本产品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销售费、托管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收益率等相关信息。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7个工作日公布。
  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变化,为充分保证理财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工商银行有权暂停客户购买产品和设置\取消自动再投资的行为,并至少提前7天公布。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及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中国工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的,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客户资金将在调整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账。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95588。 

  声明:客户承诺已经全面理解本说明书的全部条款,尤其是本说明书中的风险揭示条款,充分认识到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特此确认。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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