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以下简称“电话代理保险业务”),是指我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电话方式推介和销售保险产品的一项代理保险业务。通过精选合作公司和产品,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保障全面、服务优质的健康和意外保险计划。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都会人寿”)自2005年起与我行合作开展电话代理保险业务,该公司是由美国大都会集团下属公司和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而成。凭借美国大都会集团在保险业的丰富经验以及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对中国市场的深刻认识,大都会人寿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提供值得信赖和专业的保险方案。大都会人寿通过顾问行销、银行保险、直效行销和团险等多元渠道,为全国各地超过二十个城市的消费者提供人寿、健康、意外及储蓄型保险产品等保险服务。如需了解更多大都会人寿的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www.metlife.com.cn。
业务开通地区:上海
我行电话代理保险统一专用号码: 4001095588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18-8168
产品展示一:
“都会关爱”健康保障计划(财富人生)
产品特色:
·32项重大疾病全面保障,让您高枕无忧
·额外保障特定男性肺癌、肝癌,女性乳腺癌、子宫癌
·10年缴费,保障期间长达20年
·保障期间如无理赔,期满返还110%已交保费,轻松累积财富
·有效帮助理财
·投保简单,无需体检,银行卡自动转账缴费,方便又省时
产品简介:
“都会关爱”(财富人生)是一份可以对合同所约定的32种重大疾病进行有效保障的医疗保障计划,帮客户获得一份高额的医疗保障,是为客户家庭理财方案保驾护航的优选方案。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20-50周岁
·缴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方式:月交(首期须交纳2个月的保险费)
保障内容:
该计划包括癌症在内的合同中约定的32种高发的重大疾病,为被保险人提供健康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或已交保险费总和两者取较大值
男性:若为肺癌、肝癌,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女性:若为乳腺癌、子宫癌,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或已交保险费总和两者取较大值 |
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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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险费的总和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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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介绍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之规定为准
投保示例:
以30岁男性为例,只需每月390.4元,缴纳10年,即可享受以下利益:
·缴费10年,保障期间长达20年
·20年内享有10万元大病保障,专门针对当今威胁人类生命的32种重大疾病,全面呵护健康
·20年内若被确诊患指定重大疾病肝癌或肺癌(男性),除赔付10万元保险金外,额外再给付50%,共15万作为治疗费
·20年内享有10万元身故保障,让您及您的家人无后顾之忧
·20年内如无理赔发生,返还所缴保费总和的110%
产品展示二:
“倍如意”意外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针对不同的环境和风险,提供全方位的意外保障,让您和家人倍如意
公共交通意外及自驾车交通意外3倍赔付,航空意外5倍赔付,为您保驾护航,让您畅行无忧
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与残疾都有保障,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20年满期时合同仍然有效,将给付已交主附险保险费
产品简介:
“倍如意”意外保障计划让您生活无忧,提供一般意外、公共交通意外、自驾车意外和航空意外的全面防护,让您畅享幸福生活;高额保障,为您排忧解难;期满时,若合同仍有效,全部返还已交保费。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缴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方式:月交(首期须交纳2个月的保险费)
保障内容:
满期给付 |
已交保险费之和 |
非意外身故给付 |
已交保险费之和*105% |
意外身故给付 |
1倍保险金额+105%*已交险费之和 |
意外残疾给付 |
最高1倍保险金额+100%已交险费之和,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 |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给付 |
3倍保险金额 + 105%*已交保险费之和 |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给付 |
3倍保险金额 + 105%*已交保险费之和 |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给付 |
5倍保险金额 + 105%*已交保险费之和 |
注:本介绍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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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示例:
10年交费,每月只需252元,就可以享受:
最高23.1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障
最高63.1万元的公共交通工具及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障
最高103.1万元的航空意外身故赔付
意外残疾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赔付
满期平平安安,可领回所交保费30,240元
在签收合同后,享有10天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没有任何损失,超过犹豫期后退保,会有损失
本计划由倍如意两全保险和附加倍如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组成;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条款的约定为准。
产品展示三:
“都会宝宝”少儿长期重疾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教育金、立业金、加满期金,关爱伴随成长
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22周岁、30周岁时,将分别返还教育金、立业金和满期保险金
·高额重疾保障,减轻负担
若因意外伤害或9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中载明的重大疾病,可享·受高额重大疾病保险金,不让高昂的医疗费用成为家庭的重担
·人性化设计,具有豁免保险费功能
若投保人于交费期间内身故,则豁免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下一约定交费日开始的主附险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细节之处更显人文关怀
·特定疾病保障,少儿保障更具针对性
特别针对少儿病理情况,对少儿高发的白血病及严重III度烧伤按照附险保险金额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并将重症手足口病也包括在保障范围之内
产品简介:
“都会宝宝”少儿长期重疾保障计划提供大学教育金、立业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财务支持;重大疾病保障、特定疾病保障、身故保障,呵护孩子成长的每一步;保费豁免功能,解除父母的后顾之忧。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30天-8周岁
缴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30周岁
交费方式:月交(首期须交纳2个月的保险费)
保障内容:
大学教育金 |
保险金额×30% |
立业保险金 |
保险金额×30% |
满期保险金 |
保险金额×40% |
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总和×110% |
保费豁免 |
投保人身故,经审核同意,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下一约定交费日开始的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外,额外给付保险金额 |
重症手足口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10% |
返还已交保险费 |
已交主附险保险费(90天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附险所列的重大疾病) |
注:本介绍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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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示例:
以3岁的男孩为例,10年交费,每月只需766元:
·18岁时,领取大学教育金3万元
·22岁时,领取立业金3万元
·30岁时,领取满期金4万元
·合同有效期内,享有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白血病及严重III度烧伤,额外赔付10万元;重症手足口病保障1万元
·享有身故保障,并具保费豁免功能,让父母后顾无忧
本计划由都会宝宝两全保险和附加都会宝宝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组成;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的约定为准。
点击下载“都会关爱”条款 点击下载“都会宝宝”条款
点击下载“都会如意”条款 点击下载“倍如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