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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6年08月29日 18:3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
断,就公司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王继承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
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继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侯世国
贾小梁
张志宏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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