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 22:12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14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6:0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7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现场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公司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收购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维文华”
或“标的公司”)而向其控股股东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
维集团”)支付收购履约保证金 15,000 万元,由于公司拟收购的标的股权存在
质押及轮候冻结(查封)的情形,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终止了该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根据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对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及保证函:广维集团承诺
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退还公司履约保证金 1.5 亿元人民币,广维文华同意为广
维集团前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顾
瑜女士承诺如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没有足额退还履约保证
金 1.5 亿元人民币的,差额部分由其本人如期补足。截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
司收到履约保证金 1,400 万元及顾瑜女士为履行承诺代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偿
还的 13,600 万元履约保证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退回的履约保证金 3,918 万元(其中
2,518 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依约如数退还给顾瑜女士) ,尚未收回的履约保证金余
额为人民币 1.1082 亿元。由于广维集团及广维文华目前存在多宗诉讼,部分案
件已审结并进入执行阶段,为便于债权的追偿,降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
司拟将尚余的 1.1082 亿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顾瑜女士。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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