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5日 16:18
各交易商、指定仓库:
应广大交易商要求,结合不锈钢和相关原材料贸易的实际情况,根据《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决定于8月16日推出CR1701电子交易合同并上市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品名:冷轧不锈钢卷
合同代码
上市时间
首日指导价
最后交易日
交收日
CR1701
2016年8月16日
12770元/吨
2017年1月16日
2017年1月17日
(一)标准及质量等级:
符合中心认定生产厂家现行标准规定的一级品指标。
(二)产品规格:
1)厚度:0.5mm, 0.6mm, 0.7mm, 0.8mm,1.0mm,1.2mm,1.5mm,2.0mm,2.5mm, 3.0mm(具体交收规格比例须满足中心发布的相关交收说明的要求)。
2)厚度升贴水:
厚度
0.5mm
0.6mm
0.7mm
0.8mm
1.0mm
1.2mm
1.5mm
2.0mm
2.5mm
3.0mm
升贴水
+800
+700
+500
+500
+500
+300
+100
0
0
0
3)宽度:
标准品:1219mm
替代品:1000mm
替代品宽度升贴水 +100(单位:元/吨)。
(三)牌号:
标准品:304/0Cr18Ni9/X5CrNi18-10(1.4301) ∕06Cr19Ni10
替代品:304DQ∕0Cr18Ni9DQ、B304CQ、304DDQ、304L(1.4307)∕00Cr19Ni10。替代品升贴水为0。
(四)表面状态:
2B
(五)厚度公差:
符合中心认定生产厂家现行负公差标准,具体参考厚度须满足中心发布的相关交收说明的要求。
(六)边部状态:
切边(毛边贴水180元/吨,毛边卷的宽度须满足中心发布的相关交收说明的要求)
(七)卷重:单卷卷重必须大于3吨并小于25吨。单卷卷重大于3吨并小于15吨的,每吨升贴水为0元;单卷卷重大于15吨(含15吨)并小于25吨的,每吨贴水50元。
(八)计量方式:抄牌(按原包装标签重量)
(九)交易单位:1吨,每次订货或者转让的数量必须是1吨的整数倍;进入交收月,交易单位为5吨,每次订货或者转让的数量必须是5吨的整数倍;
(十)最小变动价位:10元/吨
(十一)当日报价最大涨跌限幅: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10%
(十二)交收单位:5吨。交收数量必须是5吨的整数倍,交易商应在合同进入交收月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14点以前主动补足订货或者转让相应的合同,否则中心有权进行强制转让(按市价转让)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以保证顺利交收。
(十三)单笔最大委托量:500吨(单边)。
(十四)每个交易席位单个合同最大订货量:15000吨(单边)。
(十五)全场单个合同最大订货量:150000吨(单边)。
(十六)交收溢短:±3吨
(十七)包装要求:原厂标准包装
(十八) 交收品牌或生产厂家:本中心认定的冷轧不锈钢生产厂商共十家: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克虏伯不锈钢(SKS)有限公司、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天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不锈钢为基准,其他生产厂家生产的不锈钢与基准厂之间实行升贴水,本合同执行的升贴水标准(单位:元/吨)如下:
上海克虏伯不锈钢(SKS)有限公司 0,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100,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0,
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0,
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 0,
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 +100,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广汉市天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0 ,
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0
(十九) 交收地点:本中心的指定不锈钢交收仓库
(二十)是否可转让:可在本中心交易商之间转让
以上交易商品一经成交,则视为交易双方签订了以该商品约定条件为主要条款的电子交易合同,成交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按照所约定的条件履行电子交易合同。
交易商可以交易以上交易商品,也可以向本交易中心申请交易其它交易商品。
特此通知
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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