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8日 01:45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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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11 层第一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
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一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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