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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草案
 
  
    2016年12月19日 17:07
    
        大商所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草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8日  
    
        在18日举办的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第六次会员大会上,会员代表审议通过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修订草案,审议通过的修订草案将在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章程》是大商所据以设立、运营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文件,确立了会员制交易所的组织架构,明确了交易所的业务范围以及实行自律管理的基本职责;《交易规则》是大商所各项业务实施细则、办法的统领性法律文件,确立了交易所基本业务制度。多年来,《章程》和《交易规则》在交易所市场建立、发展、规范和监管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和指引作用。
    
        但随着期货市场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市场规范与监管的持续推进,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交易所在组织市场、监管市场、发展市场过程中面临的形势任务、内外条件、制度环境、现实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章程》和《交易规则》出现一定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包括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不适应,与交易所治理结构变化、业务发展和自律监管实际不适应等。
    
        对此,本次《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拓展交易所业务发展空间及强化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三个方面,并根据《条例》、《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章程》中的相关表述,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一是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主要体现为进一步明确加强党的领导、发挥会员大会作为权力机构的作用、强化理事会的决策职能、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及落实经营管理层的执行职能。例如,在发挥会员大会作为权力机构的作用方面,增加了会员大会选举会员监事、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决定监事会提交的重大事项的权限等规定;在强化理事会决策职能方面,增加了理事数量,规定理事应当建立与会员的信息沟通机制,听取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理事会会议召开、表决机制,明确了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咨询委员会等;又如,修订后的《章程》新增监事会一章,对监事会和监事长的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对监事会的人员组成、任期、履职方式、会议召开、表决机制、专门委员会设置等作出规定。
    
        二是拓展交易所业务发展空间。主要体现在为交易所上市期权、推进国际化等业务发展提供规则依据。例如,在期权方面,明确了期货交易包括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交易;在国际化业务方面,明确了理事会决定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的接纳和退出;增加交易所根据章程和业务规则对境外经纪机构、境外交易者等境外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三是完善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主要体现为拓展交易所职责范围、丰富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完善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和增加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规定。例如,在拓展交易所职责范围方面,增加了交易所组织开展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期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会员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职责。
    
        本次《交易规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体现交易所业务发展实际、拓展交易所业务发展空间和完善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三个方面,并根据《条例》、《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交易规则》中的相关表述。
    
        一是体现交易所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完善相关条款,并对原有规定过于具体,且在交易所相关业务细则中已有所体现的内容进行调整。例如,调整了交易指令种类、持仓管理以及交割违约处理等内容,增加了保税交割、车板交割和提货单交割等制度安排,明确了交易所编制指数以及开发指数产品的相关规定。
    
        二是拓展交易所业务发展空间。主要体现在增加期权、国际化业务的相关规定。例如,在期权方面,引入了期权合约的定义,对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进行界定,明确期货交易包括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交易;在国际化业务方面,明确境外交易者参与本所期货交易的具体路径,增加交易所对境外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检查和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等的规定。
    
        三是完善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主要体现在丰富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和强化交易所自律监管作用。例如,丰富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方面,增加了套利交易管理、异常交易管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等制度,明确交易所可以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做市商制度;强化交易所自律监管作用方面,明确了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进行监管等内容。
    
        据了解,修订《章程》和《交易规则》是大商所第六次会员大会的重要内容。在会员大会筹备过程中,大商所通过会员座谈会、会员服务系统征求了全体会员的建议,听取了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同时对《交易规则》修订相关内容征求了交割仓库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建议。经第二届理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了《章程》和《交易规则》的修订草案,提交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
    
        与会代表表示,此次《章程》和《交易规则》的修订贯彻了中国证监会党委关于完善交易所会员制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指示,不仅优化了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也体现交易所业务发展实际,为交易所进一步拓展了业务发展空间、强化自律监管职责等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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