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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车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6年11月30日 18:51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彭扶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智奇先生、张建先生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孙爱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所聘人员的学历、专业
知识、技能、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
任职条件,发现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签名:何云 李新卫 杨永忠
2016 年 11 月 29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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