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6日 20:1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刘长杰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权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用途
名称 (股) 始日期 人 所持股
致行动人
份比例
上 海
质权人向中国证 海 通
券登记结算有限 证 券
2016 年 7
刘长杰 是 21,430,000 责任公司深圳分 资 产 16.49% 融资
月 25 日
公司申请解除质 管 理
押登记止 有 限
公 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长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9,922,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7.03%;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07,472,5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 82.7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6%。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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