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08日 18:47
201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券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16年3月15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3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3平潭债.
3、债券代码:124202.
4、发行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7年,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7、票面利率:6.58%.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4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5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5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6年3月14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3月15日、2017年3月15日、2018年3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和2020年3月15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20%)
=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平潭债".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