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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国内主体能够正常对外投资并开展涉外经济活动
 

  国新办4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介绍2017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王春英指出,近年来,我国资本流出已经以民间部门对外投资为主。目前我国民间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首次过半,这也是国内主体能够正常对外投资并开展涉外经济活动的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王春英表示,自2014年下半年起,我国跨境资本流出主要表现为对外投资和偿还外债。总的来看,2014年下半年以来的资本流出中,是以民间部门对外资产增加为主的,对外投资和偿还负债的比例为3.2:1。因此,目前我国民间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首次过半,这也是国内主体能够正常对外投资并开展涉外经济活动的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王春英同时表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也需要健康、有序。去年11月28日和12月6日,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两次答记者问中指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同时也提出,我国对外投资坚持的原则是“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中国和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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