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月31日发布公告称,定于9月7日对今年第十七期、十八期记账式附息国债进行续发行,期限分别为10年、1年,均为固息债券,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380亿元、310亿元,甲类成员可追加。
此次续发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其中,1年期债券从2016年8月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1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7年8月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10年期债券从2016年8月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4%;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4日、8月4日支付利息,2026年8月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日期安排上,上述两期国债将于9月7日招标,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当日停止交易一天;招标结束至9月8日进行分销;9月12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招标将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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