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 16:41 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债券2015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三至七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15年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分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开盘参考价都会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12吉华债. 3、债券代码:124073. 4、发行人: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7年期,将于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37%. 8、计息期限: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2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2日,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1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2日和2019年12月12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20%) =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吉华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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