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二集团)在北京正式签署了银企全面合作协议,中国工商银行由此成为中航二集团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和合作银行,双方的业务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中航二集团张洪飚总经理、梁振河副总经理和中国工商银行杨凯生行长、王丽丽副行长出席了合作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工商银行将按照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以及中航二集团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为其实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际贸易等,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电子银行、中间业务等在内的综合化的金融支持。
借助自身的服务网点、电子化网络系统等优势,工商银行将为中航二集团提供多渠道的现金管理服务,办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产和债务重组、外汇掉期保值、代理外汇买卖、代理保险、委托贷款等业务,并提供项目融资顾问、企业财务顾问和银团贷款安排、牡丹卡公务用卡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中航二集团是我国航空工业的主力军之一,是新中国第一架飞机、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架直升机、第一发海防导弹的诞生地。作为我国唯一的直升机科研生产基地,近年来该集团积极自主创新,在“十五”期间承担了国防基础科研、民机预研、装备创新、“863”等领域的重点科研项目,相继成功研制了一批新型航空产品,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
“十一五”期间,中航二集团将围绕国民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与统一的战略需要,继续加大自主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航空武器和民用直升机、民用飞机等航空产品以及优势民用产品的发展。
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航二集团自成立至今一直与工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作为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工商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创新领域,特别是像中航二集团这样的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大银行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优化资金要素和经营资源的配置,支持创新型企业的自主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改造,实现创新型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新闻链接: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直升机、运输机、教练机、强击机、通用飞机、无人驾驶飞行器等军民用航空器和相关发动机、机载设备等航空产品的制造;航空产品转包生产、对外工程承包、招标投标、劳务输出、境外带料加工;航空产品、其他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航空产品和项目的国际合作、联合研制生产;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零配件生产制造等。
中航二集团拥有包括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8家工业企业、研究院所和其他企事业成员单位,并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在国内上市的东安动力、洪都航空、哈飞股份、昌河股份、成发科技、南方摩托等6家公司的控股权。
50年来,中航二集团所属企业累计生产各种飞机6250余架(其中含直升机708余架),并开发生产了汽车、摩托车以及其它各种民品,其中汽车年产量已达到全国汽车总产量的十分之一,为我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法国、新加坡合作研制EC120直升机,中国、巴西合资生产ERJ145涡扇支线客机等项目均获得成功,K8飞机、Y8飞机、Y12飞机、Z9直升机等多种机型批量出口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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